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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鲁区:做实三个“突出” 守牢办案安全“生命线”

发布时间 :2023-06-01
来源 :朔州市纪委监委网站

近年来,朔州市平鲁区纪委监委牢牢把握政治机关定位,始终把办案安全摆在审查调查工作的首要位置,牢固树立“没有安全就没有审查调查”的工作理念和底线思维,时刻绷紧办案“安全弦”,通过做实案前教育培训、案中全程监督、案后跟踪检查等举措,守牢守好办案安全“生命线”。

做实案前教育培训突出“早”。平鲁区纪委监委不仅将办案安全工作摆在纪检监察干部日常教育的重要位置,还在案前针对安全管理、谈话交接陪送、落实安全首课等制度,开展办案人员案前集中教育培训。要求办案人员把落实安全规定作为办案的根本遵循,按规章办事、按程序办案、按要求执行,真正把安全意识融进血脉、植入灵魂,切实降低办案风险隐患。

做实案中全程监督突出“实”。严格落实中央纪委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审查调查安全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做好“走读式”谈话安全工作的意见》等有关规定要求,制定完善办案安全规章制度,规范问题线索处置、初核、立案等案件查办重点环节;推进谈话室规范化使用,定期对谈话场所进行专项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坚决不留安全“死角”。同时,立足办案工作实际,梳理制定出“谁分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办案责任机制,通过层层分解责任,确保在办案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个步骤都有明确责任人,进一步形成上下联动、层层负责的责任体系。

做实案后跟踪检查突出“严”。平鲁区纪委监委始终坚持把安全工作纳入日常考核中,积极探索实行“室组地”定期互查和随机抽查考评机制,重点针对“走读式”谈话场所使用情况、监控录音录像资料是否齐全、审批资料是否规范等内容,对每一起案件从受理到结案进行全面跟踪检查,重点检查“走读式”谈话审批手续、制度落实、全程管理等方面。在全面检查后,根据发现的问题,梳理制定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限,以防小问题变成大隐患。(平鲁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