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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县纪委监委公开曝光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发布时间 :2020-11-12
来源 :朔州市纪委监委网站

1.应县扶贫办工作人员李丽颖等三人对“雨露计划”审核工作把关不严问题。2018至2019年应县扶贫办工作人员李丽颖、白马石乡党政办主任杨敏、白马石村党支部书记赵永明,未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先后导致2名非建档立卡贫困户胡某、王某分别领取“雨露计划”补助资金2000元、3000元。2020年3月,李丽颖、杨敏分别受到政务警告处分、赵永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追缴。

2.应县杏寨乡大北头村党支部原书记胡仲兵违规挪用危房改造款问题。2012年胡仲兵在担任应县杏寨乡大北头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将7.92万元危房改造款违规用于支付村集体欠款。此外,胡仲兵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6月,胡仲兵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3.应县南河种镇长彦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主任李茂日履职不力问题。2020年南河种镇长彦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李茂日,对危房改造户名单未按照相关程序公示,且在上报的危房改造申请书未注明申请时间的情况下就加盖公章。此外,2018和2019年发放的救灾救济款没有会议记录,未进行公示。2020年5月,李茂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应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