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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州市纪委监委公开通报3起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发布时间 :2023-09-27
来源 :山西省纪委监委网站

2023年中秋、国庆假期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治“四风”,进一步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震慑作用,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近日,朔州市纪委监委对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公开通报。具体如下:

1. 朔州市乡村振兴局原党组成员、市扶贫开发服务中心原主任李鹏泉违规收受礼品、长期违规占用办公用房问题。2013年至2014年,李鹏泉在担任右玉县丁家窑乡党委书记期间,借逢年过节之机,多次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2016年1月至2022年7月,在已配备办公用房的情况下,长期违规占用右玉县滨河社区房屋1间供其个人使用。此外,李鹏泉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5月,李鹏泉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 朔州市朔城区交通运输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杨三勇、刘波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5年至2022年,杨三勇与刘波分别违规收受同一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礼品礼金,折合共计3.7万元、2.76万元。2023年7月,杨三勇、刘波分别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

3. 朔州市平鲁区农发办、农业综合开发中心原主任李世泉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4年至2020年,李世泉借中秋节、春节之机,多次违规收受多名管理服务对象礼品,折合共计2.3万元。此外,李世泉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7月,李世泉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朔州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