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朔州市平鲁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来源:朔州市平鲁区纪委监委网 发布时间: 2020-12-04 17:53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
   2、监察委员会作为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职机关,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
   3、负责检查处理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纪检监察部门管辖范围内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
   4、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党风党纪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和对党员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
        5、承办区委、区政府授权和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与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的体制,为处级行政单位。纪委、监委下设办公室、宣传部、信访室、审理室、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管理室、纪检监察一室、二室、三室、四室、五室、六室十二个职能室。我单位截止2019年末行政编制66名,事业编制31名,按实有人数82人预算,现在职81人,其中副处级1人,正科23人,副科27人,科员22人,试用期人员8人。退休人员12人,其中副处6人,正科3人,副科1人,工人2人。公务用车4辆。
        二、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部门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1、2019年收入总计868.43万元(全部为财政预算拨款收入868.43万元),本年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2、2019年支出868.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68.43万元,比上年度支出增加34.67,增加4%,项目支出没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2011101行政运行支出811.48万元,208社会保障和就业等支出56.95万元。
      (2)按支出经济分类,301工资和福利支出720.63万元,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54万元。302商品和服务支出137.11,310其他资本性支出4.15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商品和服务支出合计137.11万元,其中办公费35.91万元,印刷费17.81万元,邮电费2.11万元,差旅费13.99万元,培训费1.14万元,委托业务费0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30.5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5.39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0.21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4.15万元。
     (三)政府采购执行安排情况
我单位2019年无政府采购项目。
     (四)“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2019年“三公”决算总额30.54万元,比上年34.95万元减少4.4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54万元,比上年决算4.41万元,减少14%。没有因公出国(境)费。
        三、专业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