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县:“学 查 改”三举措提高 办案安全和审查调查措施规范水平

来源:朔州市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 2023-10-24 15:34

全省办案安全和审查调查措施使用违规行为专项治理开展以来,应县纪委监委采取学习培训、实地检查、整改督查等方式,加强自我监督,规范履职用权,防范漏管风险,坚决守住办案安全底线。

强化一个“学”,以学增知、以学促行。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办案安全工作及省市纪委监委相关文件精神,建立领学、研学、共学等方式,从思想上拧紧办案安全的螺栓。重点针对办案过程中如何使用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措施,以及在初核、立案审查调查阶段,采取谈话、询问、调取、查询等重点措施的使用流程、审批权限、权利义务告知、时限规定、办案安全事项等内容进行培训。截止目前,组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开展执纪审查调查安全知识培训和警示教育1次,受训人数80多人次,印发《谈话函询模拟文本》100多册,进一步明确文书的使用主体、适用情形,规范办理程序、文书格式。

突出一个“查”,以查自纠、以查促建。充分发挥案管室监督管理职能,对各案件承办部门办案工作中的谈话方案、安全预案、物品保管使用、谈话陪送模式、急救药品配备、监控设备运行等内容开展常规监督检查,深入排查办案安全风险点和关键点。并要求相关部门举一反三、全面整改,督促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梳理审查调查措施使用情况,聚焦采取措施的主体、使用阶段、审批权限、文书使用、台账管理等工作情况进行抽查检查,针对检查发现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切实做好整改提升。

落实一个“改”,以改提升、以改促进。由案管部门牵头,各部门联动配合,建立健全办案全程留痕对账、安全督导等日常工作机制。近期,通过查看案卷资料、回放审看谈话和留置录音录像等方式,对检视出的问题,督促各承办部门认真梳理归纳、明确整改方向。同时,加大问责力度,对专项整治走过场、问题隐患整改不彻底,特别是专项整治期间不按照程序要求办案的,视情况严肃处理,把安全责任贯穿于执纪审查全过程,确保项项有人盯、层层有人管,不断提高全县纪检监察干部执纪审查调查专业能力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