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通报】关于市委历史文物保护工作专项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 2021-11-30 14:12

  市委第六巡察组2020年11月5日至12月5日,对应县历史文物保护落实情况开展了专项巡察。2021年4月30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向我县反馈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开展整改工作情况
  应县县委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进行安排部署,坚决履行巡察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县委书记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环节亲自过问、重要情况亲自协调、重要问题亲自督办,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一)强化理论学习。召开县委理论中心组会议、常委会会议,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文件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保护工作的重要论述,不断增强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加强组织领导。为严格落实整改工作,始终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谋划部署,精心组织推动,确保如期完成整改任务。一是及时成立领导小组。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会后,及时成立由书记和县长任组长,县委常委和副县长任副组长,各乡镇党委书记及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落实市委第六巡察组对应县历史文物保护工作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整改落实工作由领导小组集体领导、统筹推进。二是组织制定整改方案。紧紧围绕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组织县委常委、副县长以及有关单位认真研究制定方案。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的4方面7个问题,深刻剖析原因,逐条逐项研究,制定了11项具体整改措施,形成了《关于落实市委第六巡察组对应县历史文物保护工作专项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应发〔2021〕9号)及问题清单、整改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了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切实做到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工作部署到位。
  (三)加强督促检查。坚持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坚持对整改落实工作亲自过问、亲自指导、亲自协调,对巡察高度关注的重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督导协调各部门各单位提高政治站位,狠抓任务整改,不折不扣抓好任务落实。始终把督促检查作为推动整改、巩固成效的重要手段,责成“两办”、县文旅局和县委巡察办,深入督导检查,对解决问题的进度、质量、效果进行全程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扎实推进整改。督促各乡镇及相关部门严格按照整改方案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及时研究解决整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以“钉钉子”精神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解决,一个环节一个环节地推进,确保各项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二、整改落实情况
  2021年4月30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向我县反馈巡察意见,指出4方面7个问题,并就抓好整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经分析研究,应县细化为11个问题,目前已整改完成9项,2项正在推进中。
  下一步,应县县委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持续深化思想认识,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巡察整改工作,要把巡察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以巡察整改为契机,促进深化改革,完善体制机制,破解突出矛盾和问题,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应县历史文物保护工作专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单位:中共应县县委办公室;
  联系电话:0349—5022163;
  邮政信箱:应县金城街县委大楼300房间;
  电子邮箱:szyxxx321@163.com.
  中共应县县委
  2021年11月30日